固镇县10-11学年新生电子学籍做法
一、所有初一、高一新生学籍号均用原来小学六年级、九年级上报教育厅的省编学籍号,无一例重复学籍号、重复身份证号;具体做法:
1、六年级、九年级上报毕业生花名册时,带上省编学籍号。
2、招生结束各校将省编学籍号通过局网FTP上报教育局。
3、教育局从管理版中利用小工具导出EXCEL表格(学生基本信息与学校版导出学生信息基本一致)根据各校上报的学籍号,利用VLOOKUP函数把原来小学六年级、九年级基本信息分配给各校(因为一个学校的新生来源于全县几十所学校,只要上报准确的学籍号,就能在几千名毕业生中找到)。学校接到信息后进行修改、补充(以5.1版导出的学生信息为准)给学生本人核对后学生、班主任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交教育局存档。
4、学校将核对后准确的学生信息导入学校版,并上报教育局管理版审批。管理版待一个年级新生(初一、高一)录入完成后,利用小工具导出新生EXCEL表格,再次用VLOOKUP函数进行比对,确保万无一失。
二、对外省转入的凭身份证和相关学籍手续进行核对后,以转入形式在系统内自动生成学籍号。
三、照片的处理:
1、利用小工具导出原来六年级、九年级学生照片。
2、因为照片是去年照的变化不大,各校到可教育局基教股复制,而后用学籍号匹配导入系统即可。
四、学籍审批
1、根据教育厅{2009}年5号文件精神,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审批权在县教育局,各校上报的新生学籍必须依此为准。
2、根据教育厅〔2009〕5号文件精神,高中学籍级经市教育局审批,报教育厅备案。因此各校上报的学籍必须依此为准。
五、小学一年级招生:
1、以户口本为准,无户口本凭镇政府证明。
2、入学年龄为六周岁(
3、关键字段不能留空,特别是身份证号、家庭住址等。
4、信息模版制作好后要学生家长签字、班主任签字,加盖学校公章后交教育局存档。
六、组织领导
为了加强电子学籍的建立和管理工作,县教育局成立中、小学学籍管理领导小组。
组长:(分管副局长)
副组长:(教科领导)
各校也成立相应的组织,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。
县教育局